基本职责:
1.负责全院基本建设监管和公共房产管理工作;
2.负责院部水、电等公共设施的维护管理;
3.负责院部安全保卫、环境卫生、园林绿化管理工作;
4.负责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;
5.负责对院职工食堂的监管;
6.负责院公共机构节能、社会综合治理工作;
7.负责全院公务用车的管理;
8.负责职工住房制度改革申报工作;
9.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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